根据《潜江市2016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用于地力保护的实施方案(草案)》及《潜江市2016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解读》,结合我场实际,特制定本实施方案。
一、补贴面积认定条件
1、总的原则以《潜江市2016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用于地力保护的实施方案(草案)》、《潜江市2016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解读》确定的补贴范围为准。
2、按2016年度各办事处“农业土地租赁承包合同”所发包的耕地面积为基数,包括责任田(身份田)、经营田(商品田),以此来认定农户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应该享有的补贴面积。
3、办事处或农户的土地经营权发生了流转的,应按“后湖农场农业土地租赁承包(流转)合同”式样另行签订流转合同,并在合同“备注”栏中明确补贴资金受益方。
二、补贴面积申报及核定
1、面积填报。生产队干部入户核实合同并以合同数为准填写《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分户申报表》、农户签字、生产队签字盖章后报农场经发办。
2、面积审核。各办事处驻点负责人、农补各成员单位负责此次补贴面积的核实。
3、面积公示。核实后的数据由农场录入《农民补贴网络信息系统》,打印出农户补贴面积公示表,由驻点干部在各生产队人口活动密集场所集中公示,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。
4、面积确认。公示无异议后,由农场填报《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分村汇总表》报送市有关部门核定。
三、补贴资金公示
按市政府统一核定的补贴面积、补贴标准,通过《农民补贴网络信息系统》生成农民补贴情况公示表,由农场打印后发到各生产队公示,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。
四、填表要求
1、身份证。以18位数身份证为准。
2、银行账号。农商行“一本通”。
3、合同中的承包面积数统一填在“土地二轮延包面积”栏。
4、经营权发生流转的土地(指可以享受补贴的面积),汇总时“转入=转出”。
5、申报补贴面积=土地二轮延包面积+流转转入耕地-流转转出耕地。
五、加强组织领导,确保工作落实
农场成立以场长高厚坤为组长的“农业支持保护补贴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”,各农业办事处要迅速组建相应专班,一把手负总责,指定专人具体抓,按照全市统一工作步骤和要求,按时、保质完成政策宣传、面积核录、公示三个阶段的工作任务。
农补工作联络员:谢守武 15171547620
二〇一六年六月三日